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适应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共青团组织深化改革以及大学生成长成才新需求,根据《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中青联发〔2018〕5号)和学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继承和创新,是高校综合素质教育的新探索,对于推动高校共青团工作深度融入学校人才培养大局、发挥育人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是学校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第二课堂育人成效的重要载体,有利于激发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课程项目,构建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第四条依托网络信息系统,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整体对第二课堂工作内容、评价机制进行设计。在引导学生坚持学业为主的同时,对思想政治与人文素养、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与志愿公益、文化体育与艺术、社会工作与履历、职业技能与特长六大主要类别不同形式的第二课堂课程项目进行统一规范梳理,形成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培养方案,对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第二课堂课程项目的经历与成果进行积分认定与记录,探索规范化、制度化的第二课堂工作模式,最终形成富有学校特色的育人机制。
第二章 课程项目
第五条 第二课堂课程项目是“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实施基础,主要分为思想政治与人文素养、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与志愿公益、文化体育与艺术、社会工作与履历、职业技能与特长共六大类别。不同类别可包含活动、竞赛、工作等三种形式。
(一)思想政治与人文素养类课程项目指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含学生社团)组织的各类思想政治与人文类活动,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如参加党团校培训、“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团组织生活会,参加各级各类以读书为主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活动。
(二)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类课程项目指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含学生社团)及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和获得的相关荣誉,以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取得专利等。例如参加“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学科竞赛;参与大学生“卓越学子计划”、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等项目;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等。
(三)社会实践与志愿公益课程项目指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含学生社团)组织的各类实践实习与志愿公益活动,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如学校、学院组织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社会调查、个人日常社会实践、支教助残、社区服务、法律援助、公益环保等其他各种社会实践与公益类活动。
(四)文化体育与艺术类课程项目指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含学生社团)组织的各类文化、体育、艺术类活动,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例如各级组织面向学生开展的人文、体育、艺术类讲座、竞赛、演讲、征文、辩论、展览、书画、摄影、球赛、文化艺术节、大型文艺演出等活动。
(五)社会工作与履历类课程项目指学生在校期间担任党、团学(含学生社团)组织的工作任职履历、校外的社会工作履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等。如担任校、院团委、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干部。
(六)职业技能与特长类课程项目指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主题讲座、报告、竞赛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如取得语言、计算机、驾驶、职业技能等其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第六条 其他不属于上述类别的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认定。
第三章 课程项目积分设置与认定规则
第七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记录认证以科学量化标准为依据。不同第二课堂课程项目根据其性质、种类、等级、参与方式的不同设定不同积分,成功参与不同级别课程项目可获得对应积分。(参见附件1和附件2)
第八条第二课堂课程项目积分认定方式分为活动认证和个人(含集体)中报。活动认证是指活动主办方在网络信息系统中发布活动,个人参与活动、签到,活动结束后自动在网络信息系统中生成积分;个人(含集体)申报指无法直接使用活动认证方式进行认证情况下,可通过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网络信息系统中进行申报。
第九条全日制本科生可结合个人兴趣与需求,从六大类别中选择四类,参考学校、学院《第二课堂课程项目(活动、竞赛类)培养方案》参与各项第二课堂活动、竞赛或获得相关荣誉来修取每学年所要求最低积分。(其中思想政治与人文素养类为必修)。
第十条每年6月份校团委统一汇总公示下一学年的《第
二课堂课程项目(活动、竞赛类)培养方案》。不在培养方案中的第二课堂课程项目活动将不予提前在网络信息系统中中请发布。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一条成功入选《第二课堂课程项目(活动、竞赛类)
培养方案》的活动组织方(含学生社团)可于活动举办前一个星
期在网络信息系统内中请发布该活动。具体操作为:
(一)班级和学院(含挂靠学院的学生社团)第二课堂活动举办方在网络信息系统内填写相关活动申请信息,提交至“院第二课堂服务部”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后,活动举办方负责人即可在网络信息系统中对活动进行发布。意向活动参与者可在线报名,待活动结束后,该活动积分予以自动认证。
(二)校级组织(含挂靠在职能部门的学生社团)第二课堂活动举办方在网络信息系统内填写相关活动申请信息,提交至“校第二课堂服务中心”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后,活动举办方负责人即可在网络信息系统中对活动进行发布。意向活动参与者可在线报名,待活动结束后,该活动积分予以自动认证。
第十二条校、院各级管理员须严格审核活动。如有违规操作的活动组织方,经查实取消本次活动组织权,情节严重的将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三条学生报名成功却未按时参加对应活动,各级管理员可在网络信息系统中对该学生予以警示,在下一次活动报名时将对其不再予以优先考虑参加活动;若发现弄虚作假获得积分的学生,经查实取消其对应的课程项目积分。
第十四条第二课堂荣誉、工作类课程项目按照其所属级别(参照附件2)中积分标准执行。
第四章 组织机构设置
第十五条各学院团委设立院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部(以下简称院二课管理部),具体负责本学院的第二课堂课程项目的管理、审核、认证、监督等工作,并负责做好对新生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宣传以及网络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管理,接受校二课管理部的管理和监督,配合做好本学院学生第二课堂课程项目积分的统计、咨询答疑等。
组长:易贵元
副组长:陈小庭 赵秀飞
成员:化学化工学院主席团成员
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湖南科技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工作,推进“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指导与监督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审核与积分认定工作。
第十六条 各班级设立班级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小组,由班委会成员构成,班长与团支书分别担任组长与副组长,负责班级第二课堂成绩单认证管理工作,做好班级第二课堂成绩单问题的反馈及解答,与院第二课堂管理部进行对接,及时上交有关材料并接受其指导与监督。
第五章培养方案
第十七条全日制本科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之内修满最低要求共80积分。学生所修第二课堂积分不设上限,大一学年要求至少获得30积分,大二学年要求至少获得22积分,大三学年要求至少获得14积分,大四学年至少10积分;
第十八条 每学年10月份学校将对学生上一学年“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情况进行审查,上一学年个人所修第二课堂课程项目模块都达标且总积分高出10分以上为优秀、上一学年个人所修第二课堂课程项目模块都达标且总积分高出5分以上为良好、上一学年个人所修第二课堂课程项目模块都达到最低积分要求且总积分达到该学年最低积分为合格、上一学年个人所修第二课堂课程项目模块个别未达到最低积分要求或总积分未达到该学年最低要求则为不合格,所在学院将对该学生提前预警。
第十九条 第二课堂积分效用:
(一)上一学年所修第二课堂积分为“不合格”的,不可参加本学年的评奖评优,推优入党。
(二)上一学年所修第二课堂积分为“优秀”的,在本学年的评奖评优,推优入党中优先考虑。
(三)每年度学院将根据“第二课堂成绩单”择优推荐1-2个在第二课堂课程项目中表现格外突出的同学参评“校第二课堂之星”,具体评选办法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