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博士研究生多元化、多层次招生选拔机制,扩大博士研究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较强、具有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湖南科技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23〕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着重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2.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对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重点考察和量化考核。
3.坚持以人为本,在考核与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完善并落实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通畅的问题反映和处理渠道。
5.坚持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服务,加强对考生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领导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和录取工作。
2.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成立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监督、检查学院招生工作。
3.研究生招生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成立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工作期间的突发事件处置,确保招生工作安全、高效和圆满完成。
4.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专家小组
学院以博士学位授权点为单位成立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考核和录取。
三、选拔条件
申请“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满足《湖南科技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23〕75号)、《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学术成果均截止至2023年12月6日):
1.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生在入学前须获得硕士学位),硕士就读专业与所申请博士专业原则上相同或相近;持国外文凭者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定报告。专业理论基础扎实,能熟练查阅化学专业领域英文文献资料。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潜质良好,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化学或相近专业领域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以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获得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
(2)获得与化学专业或相近专业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学校认定的一级学会奖励(省部级为一等奖排名前八、二等奖排名前六、三等奖排名前四;国家级奖励为有效排名);或主持与化学专业相关的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不满足条件1者,硕士就读专业与化学专业原则上相同或相近,获得硕士学位。专业理论基础扎实,能熟练查阅化学专业领域英文文献资料。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潜质良好,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化学或相近专业领域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或EI核心期刊收录;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2项及以上发明专利授权;
(2)获得与化学专业或相近专业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学校认定的一级学会奖励(省部级为一等奖排名前七、二等奖排名前五、三等奖排名前三;国家级奖励为有效排名);或主持与化学专业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四、考生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后(2023年12月7日9:00-12月20日17:00),即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23年12月21日10:00-22日17:00)。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方为有效。
2.缴费方式:考生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南科技大学财务处)或登陆“湖南科技大学统一收支平台”(网址:http://szpt.hnust.cn),“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生使用“本人报名时生成的报名号+本人姓名”登陆,点击“学杂费”,根据界面提示自助完成缴费。注意:报名号填在登录界面的“学号”栏内;报名号后须加上“2024”;未按时完成缴费者,视为自主放弃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发送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到指定邮箱进行审核;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4.“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查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郑重承诺”一栏须手写签名;“本人自述”一栏可手写也可另附页打印。
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填写“无工作单位”并本人签名;
②有工作单位、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由其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并签字盖章:同意其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同意将其全部档案调入湖南科技大学(内容不得更改);
③有工作单位、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由其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并签字盖章:同意其攻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内容不得更改)。
(2)《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附件1);
(3)身份证(正反面);
(4)学位学历证明材料:
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往届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证书、《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和学位查询,并获取书面《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供研究生证、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加盖公章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在职人员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室公章)。
(6)《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报考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1份(附件2,两位专家推荐,其中有一位专家为拟报考导师,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7)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交《湖南科技大学调档承诺书》(附件3);
5.考生须在2023年12月25日之前提交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到邮箱进行审核(联系人:曾华,电话:0731-58290045,邮箱: 24660483@qq.com)。
6.学院须在2023年12月28日前完成考生资格审查,填写《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名单》,经学院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同“申请-考核”制申请人资格审查材料一起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立德楼314室),电子档打包发送至邮箱(597435486@qq.com)。
7.经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通过(具体名单将在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到各相关学院参加综合能力考核。
8.现场考核时,考生须提交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到相关学院进行复核。如复核不满足要求,考生无考核资格。考生资格审查纸质材料由学院妥善保存。
五、学院考核
1.考核时间:2024年1月12日
2.考核方式:线下
3.考核地点:化工楼310
4.考核内容:
(1)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创造能力等,并进行英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同时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态度、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及心理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小组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和笔试、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申请人的考核总体情况进行评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课程:化学综合
(3)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权重为4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权重为60%。
考生的面试成绩="各考核小组成员评分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
考生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权重+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
六、录取
1.化学化工学院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招生3人。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顺序。当总成绩完全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排名在前的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时,排在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2.《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1月15日17:00前同相关材料一起报送至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立德楼314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597435486@qq.com)。
七、监督
1.考核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在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接收社会和考生监督。
2.参加招生与录取工作的人员须严守保密纪律及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如有近亲参加本学院考核,须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对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或当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3.学院招生与录取督查工作小组对学院招生与录取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学校招生与录取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督查。
湖南科技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 11 月29日
附件: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报考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附件3:《湖南科技大学调档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