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调动和发挥本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营造有利于人才培养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改革,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科大政发〔2024〕8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院讨论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学院副书记、分管副院长
成 员:各系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新生年级辅导员,人数不少于7人。
二、转入、转出专业及人数
(1)化学专业公费定向师范生不接受转专业申请,其他专业学生均可申请。
(2)各专业转入总指标数不超过该专业当年新生在校生人数的20%,具体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计划由本科生院统一发布。
三、转入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凡申请转入化学化工学院各专业的本科生必须符合《湖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24〕81号)相关规定。
(二)基本要求
(1)对化学化工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与特长。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不能有色盲等身体问题。
(3)传统高考理科生或者新高考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的学生。
四、转入遴选办法
(1)考核方式分为转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根据秋季学期学分绩点和面试结论,择优录取。
(3)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缺额不递补。
五、转出基本要求
凡申请转出化学化工学院的本科生必须符合《湖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24〕81号)相关规定。
六、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按通知要求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春季学期第1周星期一前受理转出申请,春季学期第1 周星期二前将经转出学院审核同意后的《湖南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学分绩点排名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转入学院教务办公室。
(二)学院审核
(1)对转出申请的审核。由教学副院长、副书记签署同意转出意见。
(2)对转入学生的考核。学院教务办在春季学期第1周星期四前根据本实施细则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面试考核。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后,由教学副院长、副书记签署同意接收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后,由学院教务办于第1周星期五前将《湖南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转专业情况汇总表》统一报送本科生院。
七、其他
本细则自2025年元月起执行。未尽事宜由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