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做好
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工(2022)26号文件精神,学院将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特制定本评审工作细则。
一、学院评审小组
组长:周虎
副组长:周文革 周小明
组员:郑柏树 陈 述 张培盛 刘万强 曾坚贤 赵云辉 陈小庭 曹文星 曹小玉 郝洪美 欧阳艳芳 施文应 唐超娜 陈钰婕 周旭尧
二、评审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进行评审,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同一学年内学生不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评审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四、评审名额
推荐2人到学校参评。
五、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大学生文明行为准则;全学年无不良行为和违纪现象;2021-202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前8%。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2021-2022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前三名(以“平均学分绩”进行比较,下同),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CET-4成绩及格,原则上CET-6成绩及格。
3.综合素质全面。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如:心灵呵护志愿团、“暑假三下乡”、特殊学校实践、戒毒所实践等活动(要有相关证明),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书、党支部副书记、新生养成教育辅导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个人综合奖励(含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在学业成绩、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或获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特别优秀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本着激励同学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意图。原则上若上一学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本学年不具有参评资格。审推符合国家奖学金学生时,在符合以上条件的情况下,优中选优:比较获奖情况中奖励多寡,择“多”而先;如果获奖情况相似,则对技能证书及工作情况进行比较,奖项为2021-2022学年,获奖证书上时间为2021年9月-2022年8月。
6.对于学业成绩排名未进入同年级同专业前三名,但达到前2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竞赛具体指:大学生“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英语演讲比赛、数学建模竞赛、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广告艺术大赛、力学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计算机程序设计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化学实验技能竞赛、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等)。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六、评审程序
1.学院相关部门组织班团会议,将学校下发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文件内容传达给每个生活委员,由生活委员将信息传递给班级符合条件的同学,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的同学可自行提出申请。
2.所有成绩排名专业前三的同学将《化学化工学院2021-2022年国家奖学金符合申报条件学生摸底一览表》电子档备注班级,于9月20日12:00点前发至勤工助学部邮箱qgzxb2017@126.com
3.学院老师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成立专门的评审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进行集体研究,等额推荐出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
4.初选名单确定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确保评选结果公开、公正、公平。
5.初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生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要求填写并打印1份《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随表报送),并提供1套《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成绩档案表》和以同年级同专业为排名范围的《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成绩排名表》,以及1份《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事迹简介》,2021-2022学年班级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统计表,2022年9月30日14:00之前将以上材料上交学院学工办审核。
6.2022年10月17日下午5:00前学院统一将《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成绩档案表》、《湖南科技大学学生专业成绩排名表》、《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事迹简介》、《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摸底一览表》(纸质文本1份及电子档)、《2021-202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文本 1 份,签好“属实”字样并加盖学院公章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随表附上)交至学工处大学生资助办公室。
七、注意事项
1.所填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律取消资格,并视情况给予处理。
2.为广泛接受全院师生对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监督,学院将在9月26日开始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若同学们对评选及结果有何意见,请于10月8日下午2:00前向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化工楼317)反馈意见,接受咨询和问题投诉,联系电话0731-58290716。
3.所有申请的同学将《化学化工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符合申报条件学生摸底一览表》电子档请于9月20日12:00前发至勤工助学部邮箱qgzxb2017@126.com
湖南科技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