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系(所)、各年级、各班级: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困难学生帮扶体系,弘扬校友心系母校、关爱后学的公益精神,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感恩回馈的品格,实现校友捐赠资金的可持续循环使用,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将《化学化工学院“化境助航”循环资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化境助航”循环资助基金以“化育万物之境,助航人生之海”为核心理念,采取道义契约式循环资助模式,定位于对国家和学校现行资助体系的补充性、兜底性帮扶。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已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等政策性资助后,仍无法保证基本学习生活的学生。
各年级辅导员、各班级班主任应认真学习本办法,及时向学生传达,指导符合条件的同学按规定申请。基金评审委员会应严格规范评审流程,确保公平公正、专款专用。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化学化工学院“化境助航”循环资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化学化工学院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