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努力培养一流人才,创造一流成果,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品学兼优、具有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读优秀硕士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根据“科大政发〔2019〕84号”文件《湖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本学科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总 则
1、“硕博连读”选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政治审核、心理测试等合格的前提下,把科研创新能力作为选拔的首要参考条件,注重考核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
2、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其博士、硕士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以保证培养过程的连贯性。
3、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专家考核小组,专家考核小组由5-7位博士生导师组成。
4、“硕博连读”本年度计划拟招生为2名。
二、选拔条件
学院从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志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对象须是在校全日制学术型二年级硕士研究生,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硕士课程(不含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学分修满、成绩优良且无补考,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原则上在本专业排名前30%。表现特别优秀的,经审批程序,可适当放宽到本专业排名前50%。
3、研究生参加“硕博连读”选拔时应满足专业理论基础扎实,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纪违法受处分记录,无弄虚作假行为。优先选拔已经取得一定的科研成绩(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如: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论文已录用,须提供书面证明)学术论文1篇,或排名前二获得授权或申请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或主持省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或参与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其他证明自己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相关材料。
4.外语水平符合报考化学学科专业的博士培养要求。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选拔程序
“硕博连读”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当年招生简章的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
2、学院推荐。院学位委员会针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综合知识”“科研成果”“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进行“硕博连读”博士生入学考核,并作出具体评价(含评分)。择优确定候选人名单,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名单进行资格审查的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4、学校评审。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研究生院上报材料进行审定,并最终投票表决是否通过。
5、名单公示。研究生院将通过审核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6、拟录取的“硕博连读”学生,录取后统一分配导师,双向选择(硕导同时是博士生导师的,可优先选择原导师),签订双向选择协议书。
四、培养管理
1、“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授予硕士学位,不发硕士毕业证书。
2、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在被正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有权放弃“硕博连读”资格,继续完成硕士学历教育。已被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若被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继续完成硕士生阶段学业。
3、“硕博连读”硕士学习阶段2年,博士学习阶段按学校各专业规定学制执行,根据被录取时间确定培养层次学籍,并在学制年限内根据培养层次学籍享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同时给予10000元博士生科研创新基金。
五、纪律要求与监督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硕博连读”资格:
(1)考试或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2、学院规范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公布投诉电话及邮箱,接受投诉及监督。聘请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对“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全程监察与监督。选拔过程中如被发现弄虚作假或出现不公正行为,经查实,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化学化工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投诉电话:0731-58291286 (周老师);邮箱:945624146@qq.com。
湖南科技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