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系(所)、各年级、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化学化工学院“化境助航”循环资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26〕8号),进一步完善我院困难学生帮扶体系,弘扬校友心系母校、关爱后学的公益精神,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感恩回馈的品格,实现校友捐赠资金可持续循环使用,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启动“化境助航”循环资助基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宗旨与定位
“化境助航”循环资助基金以“化育万物之境,助航人生之海”为核心理念,采取道义契约式循环资助模式,定位于对国家和学校现行资助体系的补充性、兜底性帮扶。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已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等政策性资助后,仍无法保证基本学习生活的学生。
二、启动与申请时间
基金自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启动运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不受时间限制可按需申请。资助额度由学院基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年度可用资金及申请学生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三、申请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中,已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等政策性资助后,仍无法保证基本学习生活的学生。重点向脱贫家庭、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孤儿、突发重大变故等特殊困难学生倾斜。
四、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经现有政策性资助后基本学习生活仍有较大缺口;
(三)生活俭朴,诚实守信,无不良消费行为;
(四)愿意签署道义契约,承诺在具备条件时以适当方式回馈基金、传递爱心。
五、资助方式与标准
基金采取道义契约式循环资助,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受助学生基本学习生活困难。资助标准和名额由学院基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年度可用资金、申请学生困难程度等综合确定,分档评定。受助学生应按道义契约约定履行回馈承诺,形成“受助—自助—助人”的良性循环。
六、申请与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化学化工学院“化境助航”循环资助基金申请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向所在年级提出申请。
(二)年级初审。年级辅导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三)学院评审。学院基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及档次。
(四)公示发放。拟资助名单在学院一定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发放。
(五)签约归档。受助学生签署道义契约承诺书,学院建立受助学生档案和循环回馈台账。
七、材料报送
申请人须将申请表、道义契约承诺书及佐证材料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
八、工作要求
各年级辅导员、各班级班主任应认真学习本办法,及时向学生传达,指导符合条件的同学按规定申请。学院基金评审委员会应严格规范评审流程,确保公平公正、专款专用。各年级要加强受助学生感恩励志教育,引导其自立自强、回馈社会。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陈小庭
电子邮箱:651784330@qq.com
附件:
1.化学化工学院“化境助航”循环资助基金申请表
2.化学化工学院“化境助航”循环资助基金道义契约承诺书
湖南科技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