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地做好我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现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着重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选拔具有突出创新精神、良好学术潜力、出色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2.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对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重点考察和量化考核。
3.坚持以人为本,在复试与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完善并落实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通畅的问题反映和处理渠道。
5.坚持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服务,统筹做好复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1. 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工作。
2. 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工作督查小组
学院成立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监督、检查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组成如下:
3. 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复试与录取工作期间的突发事件的处置,确保复试工作安全、高效和圆满完成。
4. 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专家小组
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为奇数。复试专家严格遵守《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面试官职责及面试行为规范》,专家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每组均需安排专人对复试全过程进行文字记录,全程同步录像。
5.学院联系人曾华,联系电话: 0731-58290045 。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考生名单
1.本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 |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
复试比例 |
化 学 |
2 |
1:2 |
2.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英语≥40分、专业课≥60分、总分≥190分。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详见《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名单》(附件1)。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现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项目均为量化考核。面试取各复试专家各项独立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1)笔试
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必要的专业外语、专业综合等科目的笔试。
(2)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与科研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5分钟。
2.复试内容
(1)英语水平测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笔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包括: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若条件许可,可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复试流程
1.缴费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复试考生复试费为120元。
缴费流程:考生微信关注“湖南科技大学财务处”公众号,用“本人报名号+2023+姓名”登陆(与报名费缴纳登陆方式相同),点开“学杂费”选项,勾选“复试费”,自助完成缴费。缴费时间为5月12日10:00至16: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主放弃复试资格。
2.资格审查
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在学院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本人初试准考证(不得涂改);
(3)往届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和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下载);
(4)《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5)《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存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相关表格详见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附件。
3.复试安排:
4.录取
(1)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由笔试成绩(百分制)和面试成绩(百分制)组成。
面试成绩权重(W):W=60%。
复试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6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权重均为50%。
总成绩(100分)=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2)录取规则
在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教育部、省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复试与录取方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经查实,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
③经查实,提交材料弄虚作假者;
④经查实,初试、复试舞弊者。
(3)拟录取名单公示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拟录取名单。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考生须知
1.考生须认真阅读并手写签名《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复试全程须恪守诚信,不得在复试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2.《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鉴定表》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由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出具意见。
3.考生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须在2023年6月1日前告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58291000),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拟录取名单时若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拟录取考生须承诺在2023年9月4日前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所报考的相关学院,不调档案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
5.严禁考生同时拥有硕士和博士双重学籍,发现此类情况取消该生录取资格或学籍。
6.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提供近三个月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到相关学院。
六、招生监督
1.工作人员须严守保密纪律及相关规定,对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或当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追责问责,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2.校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与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湖南科技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