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学校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机制,统筹推进我院创新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化学化工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科研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成员: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系(室、中心)主任,学院办公室、教学科研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与推进。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领导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研究审定学院创新创业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重要规章制度。
2.统筹配置院内外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通识教育深度融合,建设具有化学化工学科特色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和实践平台。
3.审议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院级创新创业竞赛方案及评优表彰等重要事项。
4.协调解决创新创业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查各系(室、中心)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5.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创新创业工作部署,争取政策与资源支持,推广典型经验。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起草、会务组织、信息报送、项目服务、数据统计、宣传报道;搭建师生创新创业交流平台,配合组织“互联网+”“挑战杯”等重要赛事的院内选拔与培育;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各系(室、中心)职责
动员和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项目与竞赛;结合专业特点挖掘科研项目与教学资源,向本科生开放实验室,为创新创业训练提供条件支撑;推荐和配备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三、工作机制
1.定期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学院创新创业重点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组长可随时召集专题会议。
2.分工协作机制。教学、科研、学工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教学牵引—科研支撑—学工助推”的协同育人格局。
3.考核激励机制。将创新创业工作成效作为各系(室、中心)和相关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督导。
四、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全院上下要充分认识创新创业教育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中的重要作用,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及学校的部署要求上来。
2.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系(室、中心)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通知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3.营造氛围,全员参与。加大宣传力度,选树创新创业先进典型,激发师生参与热情,努力形成全员支持、全员参与的生动局面。
特此通知。
化学化工学院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