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告程序
(1)学生发生突发性疾病或食物中毒后,应立即报告辅导员或班主任。
(2)辅导员或班主任问明情况后,应立即与校门诊部取得联系,迅速组织人员将患者送至校门诊部救治,情况紧急可直接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同时立即向学院分管领导报告;学院分管领导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学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校门诊部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学生患重大或急需转院治疗的疾病,班主任或辅导员可拨打120或报告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后与校车队联系,派车送至市区医院;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通知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5)立即组织骨干教师或学生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院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6)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并由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做好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3.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学院领导会同班主任共同做好家长的接待工作和思想工作。若家长提出要将学生接回家治疗,需取得校门诊部或医院主治医生同意,向家长说明利害关系,并让家长签字确认。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